大众证券报 2023-12-10 19:03
12月7日晚间,*ST慧辰(688500)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招股说明书》及2020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北京证监局依法拟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告知书》显示,2017年6月、2020年12月,*ST慧辰先后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唐普华”)48%和22%的股权,信唐普华成为*ST慧辰的控股子公司。
信唐普华通过虚构与第三方业务、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ST慧辰2020年7月13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以及首发上市后披露的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具体来看,从上市前的2018年起,*ST慧辰的财报就开始存在虚假记载。2018年,信唐普华通过签订无商业实质销售合同的方式,致*ST慧辰2018年虚增利润555.31万元;2019年,信唐普华等通过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的方式,致*ST慧辰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721.70万元;虚增利润1785.88万元。
对此,北京证监局拟决定:对*ST慧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对相关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1100万元罚款。
*ST慧辰面临的除了行政处罚外,还有投资者的民事赔偿。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凡在2020年7月7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ST慧辰股票,并在2023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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