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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信披违规案首例判决 山西路桥投资者获两成赔付

大众证券报 2019-08-16 22:23

近日,投资者诉山西路桥(000755,原*ST三维)虚假陈述案有了新进展,部分投资者收到了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太原中院)的判决书。至此,法院对因山西路桥环保信披违规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定山西路桥赔付投资者损失的20%。

相关法律人士表示,近几年来,多家公司因环保信披违规而被证监会处罚,山西路桥投资者索赔案是首个作出判决的案件,具有象征意义,只是判决比例不高。

投资者一审胜诉

8月15日,山西路桥发布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称公司收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9)晋01民初228号、238号、301号、322号、323号、324号、362号、372号《民事判决书》,此次判决涉及八位投资者。

据公告称,八位投资者共计起诉要求赔偿413762.64元,法院判决山西路桥赔付94235.46元。法院支持投资者的索赔比例约20%。

不过,山西路桥表示,针对上述案件的判决结果,公司将综合研判后决定是否向法院提出上诉。

而在今年5月15日,太原中院微博发布消息称,太原中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正在审理山西路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此系列案件共82件,涉案总标的2500余万元。

根据法院一审判决,凡是在2014年8月13日至2018年4月17日期间买入山西路桥,且在2018年4月17日未清仓的受损投资者,提起索赔后获得胜诉的概率较大。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报名,有疑问可咨询025-84686896。

隐瞒环保被罚204万元

大众证券报记者发现,山西证监局对山西路桥的处罚可谓“神速”。山西路桥2018年4月19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2018年5月25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18年6月22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从立案调查到行政处罚落地,山西证监局仅用了两个多月的时间。

经查明,山西路桥在2014年至2017年陆续收到洪洞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七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改正环境污染行为,涉及罚款金额共计285.84万元。同时,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存在多次排污超标的情形。但是,山西路桥在《2014年半年度报告》、《2014年年度报告》、《2015年半年度报告》、《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环境保护相关内容,与其多次受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的事实不符、与其日常生产经营中排污超标情况时有发生的事实不符。

为此,山西路桥被山西证监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时任高管给予警告,并处以3-10万元罚款,共计罚款204万元。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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