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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天利索赔案接近尾声 实控人担责助公司扭亏

大众证券报 2019-03-08 22:38

本报记者 许立婷

索赔的投资者已有近半数拿到了赔偿,目前距该案诉讼时效到期仅剩下3个月。

京天利(300399)因虚假陈述被证监会处罚之后,向公司索赔的投资者已有近半数拿到了赔偿,目前距该案诉讼时效到期仅剩下3个月。由于公司实控人钱永耀承担了60%的赔偿责任,并且已经在2018年底前将赔款打至公司账户,避免了公司2018年继续亏损。

诉讼时效仅剩三个月

京天利索赔案开始于2016年6月,当时京天利及钱永耀因未按规定披露关联关系、在收购上海誉好数据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时未履行关联交易程序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遭到证监会处罚。证监会对京天利处以40万元罚款,对钱永耀处以60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下达后,大量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纠纷为由向京天利起诉索赔。一审、二审法院均认定,京天利构成证券虚假陈述,无需扣除证券系统风险因素,判令京天利全额赔偿投资者损失。2018年5月,京天利因不服终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判定驳回京天利的再审申请。至此,京天利投资者胜诉已成定局。

不过,目前仍有大批投资者没有提起诉讼,或者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可以向公司索赔。京天利公告显示,截至2019年1月25日,公司累计收到456份诉讼材料。其中,176个案件已经审判结束,公司已累计计提了负债及预计负债11864.53万元。而京天利虚假陈述揭露前,股东户数有近1万户,照此看来,索赔比例相当低。

根据已有判决,凡是在2014年10月9日至2015年6月22日之间买入京天利股票,且在2015年6月22日依然持有京天利的投资者,均可索赔。符合条件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报名参与,有疑问可咨询025-84686896。该案诉讼时效到今年6月到期,我国国内证券民事索赔的惯例是“不告不究”,适格投资者一旦错过诉讼时效,将丧失依法索赔的权利。

实控人担责助公司扭亏

京天利预计,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5578.6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40%;实现营业利润2574.3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0.08%;实现利润总额2849.5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3.75%。

在主营利润下滑的情况下,公司能够盈利,还是多亏了实控人钱永耀追偿公司因为投资者索赔案件所产生实际损失。京天利称,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了北京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裁决钱永耀应当承担60%的连带赔偿责任,实控人应向公司支付裁决款项人民币3296.61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全部款项。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将实控人赔偿公司的裁决款项全部计入2018年度损益,该项会计处理将增加公司2018年度利润总额3296.61万元。

此外,大众维权易还从投资者代理律师处了解到,除了法院判决的案件,还有部分投资者与公司达成和解,赔付比例为80%。投资者选择和解,也是为了尽快能拿到赔偿。一般来说,法院判决的案件公司会提起上诉,拿到赔款的速度较慢。京天利也公告称,公司已与166名投资者达成和解意向并签署了和解协议,完成支付调解赔偿金额、案件受理费用共计人民币2920.22万元。

记者 许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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