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灏股份首现投资者胜诉判决 中小投资者保护落到实处
大众证券报  许立婷 2017-11-03 06:38

顺灏股份(002565)在用“上海绿新”简称时期,曾因信披违规被证监会处罚。本周,投资者诉上海绿新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有一审判决结果,投资者获赔比例达到80%。近期,上海法院陆续对多家公司信披违规案作出判决,如广受关注的安硕信息案、大智慧案,此举被外界认为是将中小投资者保护真正落到实处。

首批股民获赔超630万元

大众证券报记者从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律师处了解到,他们代理的顺灏股份投资者索赔案件分别于11月1日、2日收到了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二中院”)下达的一审胜诉判决。

据了解,本次获得一审判决的投资者人数共计21人,总的索赔金额高达800万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顺灏股份赔偿该21名投资者的损失超过630万元。在判决中,法院考虑到2016年“熔断”造成的损失,扣除了20%的系统风险。

一位资深证券维权律师告诉记者,这次判决的案件都是索赔金额比较大的,此前公司已与损失在一万元以下的投资者达成和解协议,不过和解协议是不能对外公开的。该律师的说法,在顺灏股份发布的公告中也进一步得到证实。顺灏股份在今年9月8日、13日发过两次《部分投资者撤销对公司的相关诉讼》的进展公告,共有22名投资者撤诉。通常来讲,只有在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或者知道自己可能败诉的情况下,投资者才会提起撤诉。

索赔不会影响公司经营

顺灏股份今年业绩同比增长明显,再加上公司此前对赔款已经做了安排,预计此次判决对公司经营不会造成影响。在刚公布的三季报中,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3.21亿元,同比增长15.86%,扣非后净利润7282.05万元,同比增长37.24%。

根据公司公布的信息,截至今年8月底,共有275名投资者向法院对公司提起了诉讼,涉及的诉讼金额为4535.88万元。顺灏股份早在处罚落地后就发公告称:按照最坏的结果计算,公司估算启用对浙江德美事件所涉及的涉案人员能够追赃回来的其他应收款款项,应该足以完全偿付公司可能发生的有关索赔事项,且公司控股股东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愿对上述可能发生的有关索赔不足部分为上海绿新承担兜底补偿责任。

根据法院判决,凡是在2012年3月1月至2016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上海绿新(现顺灏股份)股票,且在2016年4月29日之后卖出,存在亏损的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拨打电话025-84686896报名,或将资料发至邮箱dzzqwqe@126.com,参与大众维权易栏目的集体索赔活动。刘华浩提醒投资者:“凡是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均可继续参与索赔,切莫躺在权利上沉睡,以致丧失拿回投资损失的机会。”

投资者保护落到实处

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强调,要始终坚持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放在突出性地位,尤其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这是中国证监会的使命。有专家认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首先要从严格打击证券市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大股东侵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行为入手。只有做到了“同股同权”,保证中小投资者同大股东一样,保证获取信息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才能够对上市公司股票价值进行有效判断,避免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形成侵害。

与顺灏股份同属于上海二中院管辖的安硕信息,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一中院”)管辖的大智慧,近期也有投资者获得一审胜诉判决。目前尚在诉讼时效内,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也可以按上述方法报名参加大众维权易的集体索赔活动。

昔日第一高价股安硕信息最终索赔条件,基本符合大众维权易律师团之前的预测,法院认定在2014年5月27日至2016年6月14日期间曾买入安硕信息股票,并在2016年6月1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获得赔偿。

索赔规模近三千亿元的大智慧案,现已更名*ST智慧,法院除了判决上市公司对投资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判决公司2013年年报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凡在2014年2月28日至2015年11月7日之间买入大智慧股票,并且在2015年11月7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股票的投资者,符合基础的起诉条件。

记者 许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