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

七部门联合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大众证券报 2024-04-27 10:40

据商务部网站4月26日消息 近日,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下称《细则》),明确了汽车以旧换新资金补贴政策。

《细则》明确了补贴范围和标准。自《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节能要求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可享受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细则》明确了补贴申领流程。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报申请材料,相关材料应于《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

• 声明 •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版权声明:凡文章来源为“大众证券报”的稿件,均为大众证券报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大众证券报”。

广告/合作热线:025-86256149

举报/服务热线:025-86256144

字号
常规
取消

链接复制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