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证券网 2022-09-27 15:52
9月2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发布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凡在2022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该项政策。企业选择适用该项政策当年不足扣除的,可结转至以后年度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版权声明:凡文章来源为“大众证券报”的稿件,均为大众证券报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大众证券报”。
广告/合作热线:025-86256149
举报/服务热线:025-86256144
链接复制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