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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再尝“新螃蟹” 多元减持纾困首批解禁高峰

大众证券报 2020-04-10 21:23

今年7月首批科创板将迎来解禁,上交所日前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非公开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这是继此前《科创板上市规则》)明确科创板公司股东除可以按照现行方式减持股份外,还可以通过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转让首发前股份的创新提法后,对非公开转让和配售方式的细化落地。

多元减持方式出台

在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基础上,上交所发布了科创公司首发前股东以非公开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的实施细则,通过引入新的减持方式,满足创新资本退出、引入增量资金等制度目标。

非公开转让要求每次转让股份不低于总股本的1%,受让方限定为具有定价能力及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配售适用于更大体量的减持需求,每次不低于总股本的5%,受让方为科创公司的其他现有股东。

实施细则对非公开转让的基本条件、程序、询价定价机制、出让方与受让方要求、信息披露,以及股份配售基本要求等做出了规定。

定价机制上,底价不得低于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70%,其中非公开转让的价格是通过询价产生,配售则是由参与股东确定;非公开转让的询价对象至少包含10家以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5家以上证券公司,且符合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的要求,或已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出让方方面,持有科创板上市公司上市前已发行的且目前已不在锁定期内的股票的股东,在不触犯减持细则中有关不能减持情形的前提下,只需单独或合计转让的股份数量高于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可使用非公开转让方式减持股票。在窗口期方面,为减少信息不对称,保护投资者利益,《实施细则》规定在上市公司发布定期报告、业绩预告和快报以及发生重大事项的有关期间不得进行非公开转让。

受让方方面,实施细则规定,受让方仅限机构投资者。但是,与参与转让的股东、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存在关联关系的投资者,不得参与非公开转让,这有助于防止出现股份代持、密谋等违规行为,保证非公开转让的透明性。另外,受让方通过非公开转让获得的股份六个月内不得出售。

此外,配售方式使得科创公司除出让方以外的股东也可以成为受让方。

首批公司减持压力大

非公开转让与配售减持究竟有什么意义?

“引入非公开转让与配售减持是科创板制度的又一次创新,不仅丰富了科创板首发前股东,尤其是创投基金进行减持的方式,并且有助于减少对市场流动性的冲击。”前海开源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10日在接受大众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道,“对于科创板公司而言,其获得了更为多元和灵活的退出方式。一方面,有助于激励PE、VC行业乃至创业行业的发展,有利于提高资本的使用效率,促进形成一二级市场之间的良性循环;另一方面,有利于高科技企业获得融资,为其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站在二级市场来看,非公开转让方式通过引入机构投资者带来增量资金,降低减持行为对流动性的冲击。”

杨德龙认为,此前集中竞价属于纯二级市场行为,容易对股价造成冲击,大宗交易方式尽管对市场影响偏小,但也出现过过桥式减持行为,依然会对市场形成冲击。从细节上看,本次细则规定了转让价格下限不得低于认购邀请书发送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70%,可以一定程度上减少非公开转让出现极端价格干扰二级市场的现象。

从时间节点看,今年7月科创板将迎来首发原股东限售股份首批解禁高峰,预计解禁规模高达1386.3亿元,分别占当前科创板上市公司A股总市值与流通市值的12%和75%。

“从首批科创公司一年期的解禁规模看,与1月不到1%的占比相比,7月22日解禁的股份占比均值达33.34%,其中低成本的首发前股份占全部股份比例平均为32.68%。当中,若考虑反向挂钩减持新规的影响,投资期5年以上的PEVC机构对应持股比例8.87%,科创板减持压力十分明显。”长江证券分析师蒲东君分析认为。

此外,蒲东君表示,非公开转让和配售减持的出台,将同集中竞价、大宗交易一道,构建科创板多元化的减持体系,有效匹配不同规模的减持需求;而机构投资者的引入,以及询价机制的运用,有望稳定科创板估值中枢,进一步带动A股科技公司估值体系的构建。 记者 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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