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往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澄星股份违规行为横跨四个年度
大众证券报  张曌 2017-08-18 06:47

各家上市公司中报正密集披露,澄星股份(600078)却因2012年至2014年年报数据存在虚假记载问题被罚。大众证券报记者注意到,公司最近一期披露的公告,也是关于公司2016年年报的修订数据。

立案调查致重组终止

2016年12月,澄星股份称,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调查尚无最终结论。同时,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决议有效期已于2016年12月22日届满。考虑到公司与交易对方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决定此前拟收购云南省弥勒雷打滩水电55%股权的终止。

该方案显示,澄星股份计划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澄星集团持有的雷打滩水电55%的股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该重组方案与立案调查的几乎是同一时间:2015年12月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同一个月的2015年12月22日,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信息,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同时因澄星集团涉嫌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澄星集团立案调查。

违法行为跨度时间长

上述调查直到2017年8月16日终于出结果,澄星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不过,曝光的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横跨了四个年度,且涉及金额巨大。2011年至2014年,澄星股份控股股东澄星集团及其关联方通过银行划款或银行票据方式占用澄星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通过银行划款方式向澄星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另外,澄星股份2011年、201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澄星股份2011年末应收票据虚增29780万元,其他应收款虚减29780万元。2012年末应收票据虚增29513.80万元,其他应收款虚减20000万元,预付账款虚减9513.80万元。

证监会决定,对澄星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60万元罚款。另外,对李兴、周忠明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傅本度采取 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三人均为信披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016年年报又遭问询

值得关注的是,澄星股份2016年年报数据也受到了交易所的关注:子公司兴霞物流在报告期实现净利润5242.33万元,占公司净利润总额的七成以上。交易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前述物流公司主要业务情况;结合公司的业务模式和相关财务核算政策等,补充披露物流子公司是否成为公司主要盈利来源。今年5月3日,公司才披露了2016年年报的修订稿。

针对证监会的处罚,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昨日向记者表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索赔条件为:在2012年3月29日到2015年12月23日期间买入澄星股份股票,并且在2015年12月2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记者 张曌